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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9 (第1/2页)
。 大三开学没多久,孟先生在校外租了房。小区虽然老,但紧邻学校,生活方便,里面的租客大半都是学生,关庭也搬了出来,独自在另一个单元住。起先我义正言辞地拒绝了孟先生的同居邀请,但耐不住三天两头往他那儿跑,有时玩得太晚错过了宿舍的门禁,就在他屋子里赖一晚上。 书,衣服,电脑,总之屋子里我的东西越来越多,在宿舍里反而常常找不见东西。有一次系部让我交一份盖好章的资料,我满身大汗地把宿舍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之后在孟先生屋子的茶几上发现了——当天晚上我就收拾好大包小包搬了进去。 第二天一起去学校的的时候碰到关庭,她嘬着一盒牛奶,嘴里念念有词地背课文,忽然眼睛一亮,卷着书凑上来:“哟,咱们狗獾的同居生活怎么样?” 我说她净打听这些,也不害臊,她轻蔑地哼了一声,挎着包施施然去了,像只刚把尾羽烫成大波浪的孔雀。 住在一个屋檐下,没有个擦枪走火的时候才说不过去。说起来那会儿是真的生理常识匮乏,中学的生物课上,人体和生殖那一节老师都跳过不讲,男生们也只会指着生殖器的图片发出下流的笑声以此让女孩子难堪。所以当我洗干净在床上打滚等孟先生洗澡出来,心里却油然而生一股视死如归的壮烈情绪,想到白嘉轩的第五个女人恐惧跟他上床,因为传言说他裤裆里长了狗的家伙,长着倒刺还有毒汁,能把女人的心肺肝花捣得稀烂。 一想到孟先生成那样,我在床上笑得打嗝,一点没注意他什么时候进来的,半湿的毛巾往我头上一扔:“傻笑什么?” 我把这段讲给他听,他的表情仿佛在说我脑子有问题:“你又不是没看过。” 这倒是大实话,小时候我还摸过,谁家小男孩儿没在上厕所的时候比过看谁尿得远的把戏。 但这天晚上的战况非常惨烈,很长一段时间都高居我“必须带进坟墓的丢人事情”榜首。不止第一次,前两次我们都半途而废,因为实在痛得要命。孟先生担心见血不敢硬来,替我拿纸,我躺在床上揩掉疼出来的眼泪,顺道擤鼻涕,发誓愿意和右手过一辈子性生活。 孟先生为此有了一点心理阴影。 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在床上已经非常愉快了,我问当时是不是吓到他了,他才承认。他打了个比方,说是一个人拿好刀叉坐在餐桌前,揭开盖子准备大快朵颐,一叉子扎下去,盘子里的火鸡突然惨叫一声跳起来,大骂“操你大爷”。 我没想到他竟然说我是火鸡。 孟先生解释说,獾是濒危动物,要保护,不能吃。 这话要是换成别的人说,我一准儿揍他。 期末停课之后,关庭一个人回了趟家,回来后开始整天愁眉不展。 大二暑假他爸妈终于扯了离婚证,过了俩月她妈再婚,她爸先前处的女朋友吹了,父女俩在大别墅里闷了两天酒,她爸为了补偿自家掌上明珠,恨不得把钱全拿给她花了。我有回跟我爸随口说到这事,他反应淡淡的,只说:“老关最近投了几个资,我觉得都不好。” 我没太当回事,一连几天看见关庭天天坐在小区楼下的大槐树下面发呆,才突然想起这茬。问她是不是她爸生意上的问题,她没摇头,大约算是默认。加上她和孔英光情路不顺,三天一大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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