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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19 (第2/2页)
这就让萧湛心虚了, 怪自己没事找事, 多么想不开才想当坏人。 幸而没有为此付诸行动, 只在心里想一想。 看着全年大半时间都在旅游度蜜月的弟弟弟夫,萧湛受到了些许触动,不由自主地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大事。单身这么多年,似乎也该找个知冷知热的人搭伙过日子了。 * 自从知道自己是武侠中的男主角,萧十一郎就这件事与连城璧多次展开讨论。萧十一郎将“他”对沈璧君的感情总结为一个成语——鬼迷心窍。 连城璧冷笑一声,道:“不是鬼迷心窍,是你心志不坚, 见了江湖第一美女,情不自禁地沦陷。沈璧君若是个容貌普通的妇人,你会爱上她?” 萧十一郎自知理亏,遭受讥讽针对也不恼,仔细分析连城璧的话,倒也觉得很在理。 十年后的他之所以看上沈璧君,无法否认容貌占了一部分。 一个美人,总是容易令男人心动的。 尤其是沈璧君的相貌无不是他喜欢的那一款,她的性格也是他所喜欢的,碰上这样处处是他喜欢的女人,他又如何不心动? 然而,但凡是人,下意识的最先关注地通常都是他人的容颜。 倘若沈璧君丑如无盐,萧十一郎会爱上他吗? 或许长此以往的相处中,会喜欢她,但是有哪种机会吗? 哪个男人会喜欢与丑女长时间共处? 通常情况下,两人成为朋友就已不错,根本不会往情人那方面想。 就好似英雄救美,如果英雄长得太磕碜,美人无以回报,大多情况下不会以身相许,而是下辈子结草衔环,或当牛做马汇报恩公的恩情。 这日,萧十一郎发现一件好玩的事,立马与连城璧分享。 连城璧看着那本名叫的,陷入了良久的沉默。 这本描述的正是他和萧十一郎的故事。 孤狼指萧十一郎,月光指他。 翻译过来是,他是萧十一郎心中的白月光。 故事写道,连城璧小时候贪玩,跑到了森林中,遇到了狼群,就在他成为小羊羔被嘎巴脆,一个少年出现了,口中发出一声声狼叫,似在与狼交流。 头狼将他叼在嘴中,送到了少年怀里,而后他就被少年捡回狼窝。 对于救命恩人,连城璧非常感激,与少年相处了半日,竟发现对方不会说话,作为报答,连城璧开始教他说话,甚至手把手教他识字。 美好的日子是短暂的,没几日家仆找来,连城璧终是与少年告别。 中间发生了一系列虐恋情深、酸辣苦咸的狗血剧情,故事的最后,在连城璧的结婚大典上,萧十一郎率领着群狼带走了连城璧,最后两人无拘无束地生活在大草原上。 连城璧:…… 槽点太多,不知道从哪里说起。 “你喜欢这个故事?” 那副看得津津有味的表情是怎么一回事啊! 萧十一郎点头:“感觉很有意思。” 该故事蛮符合他的直男审美趣味。 连城璧眼神古怪,仿佛看到了怪胎。 “……你这是什么表情?” 连城璧想到了一种可能,“你该不会没有看出来这是描述我与你的爱情故事。” 说到“爱情”两字嘴角抽了抽。 “……” 萧十一郎笑容僵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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