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明朝考科举_分卷阅读32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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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23 (第1/2页)

    ,写出来的文章便容易偏离圣人之意。所以里能出的题目极少,重复率极高,这四道题目中有三道崔燮都曾做过,或是做过含着题中句子的长题。

    只有一篇他自己练习时是以整首诗为题的,单列出“不解于位,民之攸塈”两句和以整诗为题时作文的重点差别有些大,须得彻底推翻重做。

    他琢磨了琢磨题目,倒出一杯尚且热气腾腾的热姜汤喝,而后把壶杯都放到身边,磨墨铺纸,拿镇纸压稿纸,开始答第一题——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三月不知肉味”这句话实在太有名了。崔燮穿越之前就知道,穿越之后林先生也常指着这句教他们努力学习,光关于这段的作文就作了不知几遍,几乎是把这节能写的花样都写遍了。

    中也有这句,是“与齐太师语乐,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比论语中所记添了“学之”二字。朱子注释中亦取了这个“学之”,有了这两字才更好解释前因后果:孔子在齐国听到韶乐后,是因苦心志学,才无暇顾及餐饮细务,以至于三月不知肉味。

    孔子就是再爱听音乐,也不至于自己脑内回忆足了三个月的齐国交响乐——他脑子里还货真价实地存着1G的小黄片呢,耽搁他吃肉了吗?

    而那句“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是因孔子体味到了大舜乐中尽美尽善的感情和乐律,不觉深彻投入于学习韶乐之中,诚心叹美这场宏大的圣乐。

    圣人闻圣乐,自然有所感触,遥拜前圣的功德与乐中精妙音律,故而诚心学之,那么双圣之间暗暗的契合就是必写的知识点。

    而孔子追慕前圣,倾心乐,其所为就是“学之”,先“学之”才能有“三月不知肉味”;先有这三个月不暇外顾的学习和反复回味,才能深彻理解乐,与大舜的圣心契合,发出“不图为乐之至于斯”的感叹。

    朱子中用“学之”二字贯通原文,实是点睛之笔。有了这两个字才能叫题中三句话前后串珠成链,给“三月不知肉味”一个现实依据,免得其沦为虚无飘渺的臆想。

    所以“学之”二字是串起题目的引线,也就是他要作的这篇文章的明线!

    一明一暗的两条线索设定好,文章的筋骨就立起来了,只需按着题目那三句正论反论,增填血肉,校练文字。他破题向来爱用明破之法,堂皇正大,这回也不想改风格,就照着原题一字字翻译——最要紧的“学之”二字在破题里就得点明!

    “圣人寓邻国而听古乐,学之久而……”而不知肉味。这里正是因专一学乐才不知肉味的,关键在专一,精炼一下就是专。

    “学之久而专,称其至美。”

    破题之下,就是承题。承题当与破题相反相承,便从韶乐之美入手,要写得有力些,毕竟许多考官看文章只看前几句,前几句不吸引人根本就不往下看

    要有力地赞美它……那就是:“夫古乐莫美于韶也!”

    孔子都能说出“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天底下还有什么夸的比这个更狠?他只拿古乐比韶,还比得不够全面呢!

    作制艺文章还不就靠放开吹,哪个大明朝的文人还真的能代入圣人的眼光心思?

    ——王阳明不算。

    崔燮放开胸怀,吹完了韶乐又吹孔子,吹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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