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我有金莲得机缘_第一百八十八章 炼尸,反杀,名镇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八十八章 炼尸,反杀,名镇 (第1/2页)

    往四周看去,秦元就看到有七八十人。

    这些人神态各异,有元婴期,有化神期,不过许多人目光看向秦元的时候,更是露出玩味之色。

    秦元扫视一周,就站在一旁安静的等待着。

    一个多时辰之后,数道遁光落下。

    陆长河出现之后,和其他相熟之人打着招呼,笑脸盈盈。

    直到片刻之后,才走了过来。

    “秦道友,九曲宗求贤若渴,等下你若是求饶,我可以不杀你。”陆长河笑脸悠悠的说着。

    秦元眯着眼,没有吭声。

    反倒是一旁的赵原脸色瞬间阴沉下来。

    又过了大半个时辰,远处一道遁光落下,一個身穿中年修士落下。

    这人一出现,四周其余人都安静下来。

    秦元也是正襟危坐,看着此人。

    乍一看,此人身上全无气息,但是再一感觉,却能发现此人身上如渊如海一般恐怖。

    中年灰袍修士,登上生死台之后,说道:

    “今日众人都在次见证,想要登上生死台之人,上来吧!”

    呼!

    陆长河闻言,迈步走向生死台,身上化神初期的气息丝毫不好不掩饰。

    而秦元则是来到一旁:

    “陆长河,东西呢?”爱阅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陆长河冷哼一声,手一挥扔出来三个玉盒。

    玉盒放到生死台之前,秦元拿起来仔细检查,随后交给灰袍修士,而后自己也走上生死台。

    “生死台上了结仇怨,分出生死,此后旁人不得纠缠其中,诸位可记住了吗?”

    灰袍老者声音传遍四周。

    “尊法旨!”

    众人开口。

    而后灰袍老者手中法决一掐,法力汹涌而出。

    眨眼之后,生死台上,一道道灵光涌现,汇聚成一片阵法。

    这阵法把数十公里的生死台给包围在内,彻底隔绝。

    外面的修士进不去,里面的修士出不来。

    “开始吧!”

    灰袍修士做完就开口。

    下一刻,秦元手中法诀一掐,五柄剑器飞出,瞬间凝聚成剑阵杀了出去。

    剑器嗡鸣,呼啸而起。

    五柄剑器,都是中等法宝,组成的剑阵却是威力大增。

    对面陆长河同样神色凝重,身躯之上魔气蒸腾,一个蓝色的玉如意飞起,和剑阵在一起厮杀,身躯之上,又有一个盾牌法宝。

    陆长河也是不凡,一柄蓝色的玉如意祭起,蓝色的水光蔓延四周,水流之中又有一股魔气环绕。

    “陆长河不愧是九曲宗的化神尊者,这一手九曲魔水,飞羽不浮,消融法力,磨灭灵光,有几分当年九曲老祖的风范。”

    有化神尊者赞叹着。

    其他人闻言也是点头。

    法宝多种多样,玉如意却是其中比较奇特的几种。

    这种法宝一般蕴含奇特的效果。

    非是修炼特殊功法和法术的修士,一般不会选择炼制。

    这陆长河就是如此。

    一般化神期修士被这九曲魔水包围,用不了多久,法力消融,灵光磨灭,法宝威力大增,只能颓败。

    这是堂堂正正以法宝和修为压制。

    但是当九曲魔水盘旋落下的时候,那五柄剑器形成的剑光却组成剑阵,把魔水给挡在了了外面。

    无论陆长河如何催动玉如意,九曲魔水都不得寸进。

    四周观战之人,看到这一幕,无不是神色凝重。

    “天音宗新加入的小友……当真是有几分厉害。”

    “虽是元婴初期,可是道法的深厚程度,却比寻常化神尊者还要强上许多,莫非这人走的是直接参悟符文道法的路子?”

    “若是参悟上古道文,就到这地步的话,未免也太厉害了一些。恐怕只有三大宗门之中,才有数人可以比拟!”

    ……

    几人都低声猜测着。

    苍冥界之中,功法和法术传承也分为两种。

    一种是上古道文,一种是用现在的文字。

    不过苍冥界资源丰富,一般凝结金丹之前,修士就开始慢慢开始尝试参悟上古道文了。

    等到凝结金丹之后,大部分修士都会开始参悟道文。

    道文之道,前路明显更广。

    不过若是秦元一直参悟现在的文字修炼,道法精深倒也可能,只是后续就难了。

    短时间内拿不下秦元,陆长河脸色也阴沉下来。

    而后又从怀中取出了一个黑色的木盒。

    木盒黑块涨大打开,其中一具炼尸出现。

    这炼尸是元婴后期,距离化神只有一步之遥。

    砰!

    炼尸出现之后,迅速朝着秦元杀来。

    四周观战之人看到这一幕,莫不是嘴角抽搐。

    炼尸之道,更为小众,寻常修士没人修炼。

    陆长河也没有修炼此道,看来是专门花费代价请来,用来对付一位元婴期修士的。这种手段和心机,当真是……无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