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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五篇(二十二) (第1/3页)
以上这些内容算是一个插曲,似乎这个插曲与我们要说的所举三个示例器物上出现的“六联体”符号的性质用途又有什么关联呢?其实不然,通过这个小插曲意在说明,张政烺把出现在商周时期不同器物上的“六联体”符号说成是数字组合而称之为“数字卦”,无疑如同他把麋鹿角枝上的刻纹说成是数字易卦的错误说法那样。正如张政烺对“安阳四盘磨村卜骨”上的刻辞的解释说法的错误一样,那么,对于出现在“安阳四盘磨村”这一骨头上是何字,何意还没有弄清楚,又怎知这几个文字与“六联体”的符号是个卜筮的结果记录呢?对“安阳四盘磨村卜骨”上的“刻符”和“刻辞”,既不是“数字卦”和“卜辞”的说法,也不是“易卦符号”和“占筮”的结果记录。 接下来我们接着看另外两个示例器物之一:即河南安阳出土“卜甲”(即“引用资料(一)”里的“卜甲”图片)。此龟甲上既有一个“六联体”符号,又有两个文字。下面图片就是: (因无法上传图片,故略) 这一龟甲上有一个“六联体”符号和两个字,我们从图片上看到这一“六联体”符号是两个基础符号“十”与“∧”所组成,这一“六联体”符号就是六十四画符号的早期组合写法里的一个符号而已。这一卜甲上的两个字是“贞吉”无疑,那么,这一龟甲上的“贞吉”二字与一个“六联体”符号,是否是如“数字卦”说者所认为的占筮记录的结果呢?对于这一龟甲上的“刻符”,无需多说,它既不是“数字”组合的“数字卦”,也还不是“卦符号”。前面我们已经论述这种“六联体”的符号,就是一套符号而已,至目前还没有证据证明这套符号在《周易》成书之前(即西周和商朝时期)已作为占筮的工具使用。即使如这个龟甲上出现“贞吉”二字,也无法证明这一龟甲上的“六联体”符号是个卜筮之用的记录,因为“贞吉”二字,不是“贞卜”之意,也不是“卜吉”之意。单凭“贞吉”而字就要证明出现在这一龟甲上的一个“六联体”符号是个卜筮工具的记录,则是很牵强的。本身“贞吉”之意,不是“卜问吉祥”,而是希望或祈福吉祥的意思。《周易》一书里不凡有不少“贞吉”这一词语的出现。《周易》里的“贞吉”二字,其意多是“正确”的判定语,是“贞凶”(指错误结果判定词)的反义词。《周易》里的“贞”字一般是指将来、未来的意思。在甲骨文里的“贞”字,也不代表占卜的意思。即使甲骨文里的“卜”字,正如某位学者的认为:“卜”的意义应该是更广泛些,有记载、记录,甚至可以有推断、预测等全方位的意义。那么,这一龟甲上的“刻符”与“刻辞”的含义实与引用资料(六),即“陕西扶风齐家村卜骨”上出现的三个“刻符”和三句“刻辞”的用意一样。接下来我们再看所示例器物的最后一个上出现的“刻符”与“刻辞”,即“陕西岐山凤雏村出土的(H11·85)西周时期卜甲”上刻有一个“六联体”符号和五个文字的关系。下图则是这一“卜甲”摹本: (因无法上传图片,故略) 这一龟甲上的一个“刻符”也是一个“六联体”的组合符号,无疑问是六十四个不相同的“六联体”符号里的其中之一。只因这个“六联体”符号同样是有基础符号“十”与“∧”所组成。而这一龟甲上出现的五个“甲骨文字”如何来释文呢?最早释文为“曰:其矢□鱼”(见陕西周原考古队《陕西岐山凤雏村发现周初甲骨文》,《文物》1979年第10期)。张政烺在《试译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一文里则这样说道:周原卜甲第85号,见徐锡台摹本。卦下有“曰其”二字,另一行有“□□既鱼”四字。(张政烺文集论易丛稿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4页) 而今在网上看到的释文则有“曰其亡咎既鱼”,“曰其无咎既鱼(吉)”,“曰其亡咎既(即)鱼”等。可从摹本来看,应是五个字,而不是六个字。 我们认为这五字则是:曰其大既鱼。单凭这几个字很难明白是何意思,本身出土的甲骨文字,有很多还不能释读,即使所认为被释读的甲骨文字还在不断地被推翻。不过从这五字里有“鱼”来看,应与祭祀祝愿有关。上古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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