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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二十) (第1/3页)
3、解读《左传》记载的最后一则筮例 《左传》里记载的最后一个筮例,是记载在《哀公九年》,阳虎用《周易》占筮得到的《泰》之“需”。这是为主子出兵打仗一事而占筮的例子,我们来看这一筮例的解卦方法,就知道了占筮的非理性。 《左传》里记述的前后两筮例,有一个共同点,是先卜而后筮。看来当时卜与筮是交互使用。我们且看《左传·哀公九年》里记载的一占一筮案例: “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适火。占诸史赵、史墨、史龟。 史龟曰:‘是谓沈阳,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齐则可,敌宋不吉。’ 史墨曰:‘盈,水名,子,水位也。名位敌,不可干也。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水胜火,伐姜则可。’ 史赵曰:‘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郑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郑则不吉,不知其它。’ 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乃止。” 我们把这一段内容译成今文来读一读: “晋国的赵鞅为救郑国而问卜,得到水流向火的兆示。这占卜者是史赵、史墨与史龟三人。 史龟说:‘这叫做阳气下沉,可以发兵。利以攻打姜氏,不利攻打子商。攻打齐国则可以,攻打宋国就不吉利。’ 史墨说:‘盈,是水泊名称,子,是水的方位。名称方位相当,不能触犯。炎帝是火师,姜姓是他的后代。水能胜火,攻打姜姓就可以。’ 史赵说:‘这兆示叫做河水溉满,不能游泳,郑国正有罪,不能救。救援郑国就不吉利,其它事情就不知道了。’ 阳虎用《周易》筮之,得到《泰》之‘需’,而说道:‘宋国正在吉利的时候,不能与他为敌。微子启,是帝乙的大儿子。宋国和郑国是舅舅与外甥的关系,福祉是爵禄,如果帝乙的大儿子嫁女儿,而又有吉利的爵禄,我们哪里能够吉利呢?’于是晋国就不出兵救援郑国。” 《左传》里记述的这一以“周易”筮之的筮例,是发生在春秋末年。其背景是,赵鞅(即赵简子),春秋末年晋国的卿,后在晋卿内部争斗中,逐步掌握权力,奠定了以后建立赵国的基础。哀公九年(公元前481年,第二年进入历史上划分的战国的时间段)是春秋与战国交替时期。诸侯国间已然是战争不断,这年齐国要攻打鲁国,春上齐国派人到吴国辞谢出兵,而吴国并没有马上出兵。这时郑国有一位宠臣要求取得封地,可是已没有地方可以分封给他。这位宠臣提出了一个方案,取之于外国,郑国国君就答应了这一主张。所以郑国出兵包围了宋国,目的是要掠夺土地。郑宋两国开战,但郑国却吃了败仗。到夏季,楚国出兵进攻陈国,宋国又出兵攻打郑国。到了秋季吴国为了防御楚国的进攻构筑城防。这时晋国的赵鞅,也想参加到战争的行列之中,想出兵救援郑国。在出兵救郑一事上,先用占筮来看神示出兵的吉凶。这就出现了先用卜后用筮这两种问神形式,看出兵的吉凶后果。 郑国挑起战火,反而吃了败仗,又被宋国出兵攻打着。为何晋国要出兵救援郑国呢?春秋末年,晋、齐、楚、秦、宋、吴、鲁都是大国,也都想争霸于诸侯。而像陈、郑、蔡等属于小国。郑国是在晋国的南面,楚国的北面,是在两个大国之间。宋国又在晋和郑国的东面。现在宋国进攻郑国,若郑国有危险,晋国就会暴露在楚宋两个大国的前面,从战略上对晋国来说是不利的。郑国有危险的话,对晋国来说这叫唇亡齿寒。所以晋赵鞅要考虑出兵救援郑国。但在迷信的国度里,人们并不相信自身,即不想信自身的判断思维能力,而相信神灵。按贯例遇事先占卜,听信于鬼神的说法。赵鞅就让先用占卜,出现的兆示是“遇水适火”。 《左传》里并没有交待是用乌龟还是什么骨头占卜,也没有交待占卜的过程方法,这些都省略而没有记载,只记载的就是“遇水适火”的说法。大抵这不外是龟占,经过宰杀,烧灼,看甲壳上出现了纹路。史巫就从龟甲上出现的纹路看所谓神的兆示。但那些纹路像什么是有巫史的认为了。 这一次却烧灼出的是“遇水适火”兆示。在《左传·哀公二年》里就曾记载,赵鞅听从阳虎的计谋,要袭击郑国人护送着齐国人运送给晋国范氏(与赵鞅同为卿的地位)的粮队。也是在出兵前要看占卜是个吉凶如何?来决定是否出兵。可是那此确把乌龟壳给烤焦了。这说明用龟卜,是把龟甲放到火上烧烤,看出现在甲壳上的纹路变化,有巫史来判断出所问事项吉凶的所以然来。 赵鞅这次要出兵,是要救援邻国郑。也是先用龟占来卜问吉凶,不过这次巫史把握着了火候,烧烤出了像“遇水适火”的兆纹来,赵鞅就问专业搞占卜的卜史。三位卜史分别通过“遇水适火”的兆纹煞有介事与出兵援郑之间做出行与否的回答。一个叫龟的卜史先来解释说:“是谓沈阳,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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