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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周易》哲学解读 第七篇(十) (第2/2页)
。这是因为在韦伯看来,正是巫术宗教与先知宗教将中国宗教乃至整个东方宗与西方宗教区别开来。换言之,延续巫术,还是斥逐巫术具有宗教划界的意义。因此,巫术,作为一个关键语词和核心概念,贯穿其对全部中国宗教研究(以及包括印度宗教在内的整个东方宗教)的始终。本着这种看法,马克斯·韦伯对中国宗教与巫术的关系做了考察,其考察的内容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这样一些方面:(1)中国宗教信仰中有着大量原始巫术的孑遗,或者说,原始巫术在以后的宗教信仰中被充分的保存和延续下来;(2)道教与巫术的关系至为密切,就接续巫术而言,道教是完全彻底“传统主义”的,本质上说,道教就是一个“巫术组织”;(3)一般认为,儒家或儒教是非常理性的,但韦伯提醒我们在看到这一点的同时还应当看到另一点,即儒家或儒教同样有自己的巫术传统,并且,基于种种原因,它会对巫术妥协;(4)佛教的出身是理性的,但大乘佛教已经初步或部分改变了佛教的理性传统,至于传入中国以后,受中国宗教和信仰的影响,佛教同样也变成了一个巫术类型的宗教。韦伯的这样一种认识与理论以及所内涵的合理性值得我们给予认真的对待。”(《中国社会的宗教传统》吾淳著上海三联出版社2009年版第218页) 从中国宗教性质以及中国人信仰来看,中国古代文化,正如张光直先生所言:“中国古代文明是个萨满式的文明”。人们的生活方式完全建立在巫术的思维上。 中国传统文化特色是“天命”与“巫术”。“天命”与“巫术”成为帝王时期的中国人的绝对精神理念。 正如布留尔所说:“格罗特关于中国人也指出了同样的情形,一般的研究者们都经常强调‘野蛮人’非常‘迷信’。在我们看来,这意味着他们是按照自己的原逻辑的和神秘的思维行事。如果他们不‘迷信’,那才是怪事儿,甚至是不可思议的哩。”(《原始思维》[法]列维—布留尔著,商务印书馆,丁由译,1981年版,第281页)。 也正如在清末生活过一段时间的美国人切斯特·何尔康比所见中国人迷信,而这样说道: “如果有人想找到一个可以很好地探究迷信给人类带来的种种影响和结果的地方,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则是最恰当的选择。这个民族的思维结构和精神状态似乎完全被迷信的观念浸泡着。在每一个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迷信已经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位置。无论工作还是娱乐,迷信都制约着人们的计划。它可以使人们美梦成真,也可以使之成为泡影,它能带给人们万贯家私,同时也能让人倾家荡产,身无分文。迷信还影响着男女间的姻缘,它不仅决定了哪两个人可以结成连理,而且举行婚礼的日子还要根据迷信来定。有时,人们在无法将事情处理好的情况下,就会迷信地认为这必将影响一家之父与孩子们的关系,甚至可以使其阳寿大减失去生命。而当一个人死后,其后人在为他选择墓地的位置,出殡的时间以及入葬的方式上都少不了迷信。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都弥漫着迷信的气味,无论最高统治者还是低级平民。人们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受它的影响和支配,甚至人们的一言一行。事实上,迷信歪曲了人们的正常理智和思维,它反复于严密的逻辑之间,挑拨离间,颠倒是非。它不单单在个人家庭中潜藏着巨大的影响力,而且在国家重大的事务中,例如有关国家繁荣昌盛(我们且不说有关帝国生死存亡的事情)的问题,也往往是由迷信掌控的。我们可以轻易地找到很多可供查证的事实。比如说,一个在中国居住,头脑灵活的外国人一旦同中国人混熟了,那么不久后他就会感到,迷信在这个帝国中就像天空中布满的蜘蛛网一样。他整日都被困在这些蛛网里,跌来撞去,虽然有时他会感到一丝乐趣,但是多数情况下还是会感到非常烦恼,无所适从。可是对于中国人来说,那些迷信观念绝不是蜘蛛吐出的丝,而是坚不可摧的钢线。”(《中国人的德性》[美]切斯特·何尔康比著王剑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97页)??? 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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