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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政治哲学演讲(四) (第5/5页)
。 (括号代表的是“六联体”符号) 春秋《周易》文本里的《大有》,是以“鼎”、“离”、“睽”、“大畜”、“乾”、“大壮”名称做繇称。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筮例中说“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战克而王享,吉孰大焉!” 这里说的“《大有》之“睽”的“睽”(本是《周易》一书里的一篇文章名称),正是《大有》里的第三“繇称”。而《左传·闵公二年》里的筮例中说“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这一筮例中说的“《大有》之“乾”的“乾”,正是《大有》里的第五“繇称”。这两筮例中,一筮例筮出的是《大有》里的第五繇辞,另一筮例筮出的是《大有》里的第三繇辞。《左传·僖公二十五年》记载的筮例中,所筮出的是《大有》里的第三繇辞时,卜史偃要以此“解读”“勤王”之事的吉凶。卜史偃就引出《大有》里第三繇辞内容,即“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这“公用亨于天子”,正是《大有》里第三繇称的一部分内容,只是卜史偃没有引述“小人弗克”来"解读"他卜问事情的吉凶,而是找有利的繇辞‘解读’他认为的吉凶。我们所要看到的是这一筮例中出现的“《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说的正是春秋文本《周易》里的《大有》第三繇称里的文辞。而《左传·闵公二年》里的筮例中只出现了《大有》中的第五“繇称”,即“《大有》之“乾”,而并无引出以“乾”做繇称里的文辞来,而这一筮例中“曰”之后的“同复于父,敬如君所”,不能理解成是《大有》里的第五繇称里的文辞,还认为是与今本《大有》里不同的文辞,这样认为就错了。这里的“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内容,是史巫的解筮的话语,这种方式,即“某之某曰”后出现的内容,而不是《周易》里的文辞,并不是仅此一例。正如此筮例里出现的“遇《大有》之“乾”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这种说法格式,是史巫点明某“卦“(这里史巫已把《周易》称卦了)某繇称后,跟着出现的是史巫解卦的语言,这种“解卦”语言,一般是通过所筮出某卦的卦符号取象或通过得出的某繇辞来解卦,并不引出某繇辞,而是变成自己的对所问事项的吉凶,说出一套说语来,所以就不能一概认为“某之某曰”之后的话,就是《周易》里“某之某”里的繇辞。这一筮例出现的“同复于父,敬如君所”,正是史巫通过《大有》里的第五繇称“乾”的取象(“乾”的取象为“天”、“父”、“君”等)做出的“解卦”语。我们这里只是要看的是,《左传·闵公二年》里的筮例中出现的“《大有》之“乾“”,正是通过《大有》卦名和《大有》里排第五的繇称“乾”名,出现的这种称谓。由此从这两筮例中,也完全能够印证春秋《周易》文本的每篇里的结构形式来。 《左传》里的以《周易》筮例说法与引用例子里的说法是吻合的,也由此证明,两者所用的是一种文本,即“春秋《周易》文本。也由此而知,春秋《周易》文本是以《周易》里的符号及名称来编排每篇里“繇称”内容的。 总之,春秋《周易》文本里的六十四文格式内容均是:画符号十名称十文辞十繇称符号十繇称名称十繇辞 如《乾》与《大有》格式内容: 《乾》 ()乾,元亨利贞。 ()姤:潜龙勿用。 ()同人: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履: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小畜:或跃,在渊,无咎。 ()大有: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夬:亢龙有悔。 ()坤:见群龙无首,吉。 《大有》 ()大有,元亨。 ()鼎: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离: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睽: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大畜:匪其彭,无咎。 ()乾:厥孚交如威如,吉。 ()大壮: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接下来我们看这种不同于今本《周易》格式的春秋《周易》文本定型于何时?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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