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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政治哲学演讲(三十五) (第3/4页)
”。这“九”就是第二爻的得数。也要恭敬的把“九”写到竹简上,还是帛锦上。一至通过六次十八变,才能得六爻,也就得出一卦来。 通过四十九根蓍草,经过一,二,三变,其结果只会有24,28,32,36这四个数目,每数又除四,最后得数也只有“六”、“七”、“八”、“九”这四个数。古人对数目字,还处于有限的认识地步,把这种推演出来的数字,看得很神秘。认为“六、七、八、九”是神数了。把四个数目又附会上神秘色彩。即阴阳属性。六,八为偶数,是为阴数,七、九为奇数,是为阳数。把这四个数又分为老、少、阴、阳之数。“六”为老阴,“八”为少阴,“七”为少阳,“九”为老阳。竹书《周易》里已添加上了“六、九”形式。这标明史巫已把《周易》改造成适应于筮术的卜筮来用了。《周易》里的“六、九”之数的来历应是春秋《周易》文本之后到帝国时期增添进去的“六、九”筮术形式。因为《左传》里记述的筮例,所引述《周易》里的句子,既不见“六、九”之说,也没有“阴阳”之说。 揲蓍起卦法需要通过“三变”来得到一个爻画,要想得出一个六爻卦,则需要通过十八变得到六十四卦里的某一卦。这正是与卦爻符号相结合,而得出“六十四卦”里的某一卦来。这《系辞》里的“大衍之数”章,应是前汉人的说法,因帛书《系辞》里还没有这一段话,正因这段说法,是以今本《周易》(即卦爻式的文本《周易》)为蓝本所说的起卦方法。 那么,“大衍之数”在起卦上适应不适应春秋《周易》文本呢?即《左传》里所记载的筮例呢?一样适应。因春秋《周易》文本虽没有篡改成数字爻式,而是每个“六联体”符号也是做为繇式《周易》里的每卦首,只要用上六十四卦符号,无论是把《论语》一书分割装进六繇式里,史巫一样通过得的繇辞去比类、联想、附会人事吉凶。史巫是通过那套六十四卦符号做为筮术上的工具,才能用蓍草排演出某卦符号,因繇式《周易》里有那套六十四卦符号,自然适应史巫用蓍草起卦,而得出某卦符号来,得出某卦符号,就得出八卦取象,就可比类、附会人事吉凶了。不过六繇式《周易》文本与六爻式《周易》文本在起出某卦时,所要得出某卦里的某一繇辞与后来的数字爻辞相比有所局限。 若用“大衍之数”起卦,规定一个“变数”,看卦符号里是几画符号是第几个变数(后称变爻), 就看每卦后面的属第几的繇称里的繇辞。这就如《左传》里记载出现的筮例“《观》之《否》曰“的说法。 我们就以《左传》里的第一筮例来演示在春秋时期起卦时得出“观之否”。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这句繇辞的过程。 首先是用蓍草来起筮(后称卦),前面已讲过的推演方法,是要通过“三”,“六”十八变求出一卦,在揲蓍过程中(即三,六,十八变)得出六个数字:如 “七、七、八、六、八、八”。在通过对这些数字按规定转换成“六联体”符号(在春秋“六联体”符号组合的两个基础符号之一的写法还不是后来的“--”这种写法,应是“∧”或“┚┖”这种写法),就得出一个“六联体”符号来,也就知道是繇式《周易》里的那一个符号和名称内容了,即后来所谓的某一卦了。 具体的操作是这样的: 第一步,通过揲蓍(经过“三”,“六”十八变的推“衍”)所推演出的这个数字,再把这数字转换成“卦符号”,假若按成卦法则规定,奇数转为“—”符号,偶数转为“∧”(后来写作“――”)符号。就有揲蓍推演出的六个数字变出一个“六联体”符号,也就得出春秋《周易》文本里的某一个“六联体”符号(如以春秋《周易》文本以外的卦书进行卜筮,同样是这种方法,而得出六十四卦里的某一卦符号,也就得出某一卦了)。 如下转换方式: 七— 七— 八∧ 六∧(x) 八∧ 八∧ (揲数)(《观》卦“符号”) (打x是代表起卦时,有“变”一个卦划) 通过揲蓍之法,即通过“十八变”推衍出“七、七、八、六、八、八”这六个数字,我们给这些数字命名为“揲数”,即揲蓍推衍之数。再把“揲数”转换成“六联体”符号,就得出所谓的卦来。而标记x这个符号则是记作为变繇符号,也就得出那卦里的某一繇辞来。 春秋时期还没有在卜筮符号上附阴阳之说,但在筮法上可以分奇偶数字来规定转换成“六联体”符号里的两种基础符号。即使春秋时期对数字还没有的奇偶之说,应知道数字里的单双之分,就以数字里的单双之数转换成“六联体”里的两种基础符号,一样能得出“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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