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易学评论》(五十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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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学评论》(五十三) (第2/4页)

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系辞》)“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张注)“极两两,是为天三。数虽三,其实一也,象成而未形也。地两两,地刚亦效也,柔亦效也。七离九。六坎八。

    参天两地,此但天地之质也,通其数为五。乾坤止正合为坎离,坎离之数当六七,精为日月,粗为水火,坎离合而后万物生。得天地之最灵为人,故人亦参为性,两为体,推其次序,数当八九。八九而下,土其终也,故土之为数终于地十。过此以往,万亿无穷,不越十终反一而已。阳极于九,阴终于十,数乃成,五行奇耦乃备。过此周而反复始,滋至无算,不越于是。阳用其极,阴不用极而用六者,十者,数之终,九之配也。地无踰天之理,终于其终而已焉。

    参天两地,五也。一地两,二也。三地两,六也,坤用。五地两,十也。一天三,三也。三天三,九也,乾用。五天三,十五也。凡三五乘天地之数,总四十有五,并参天两地者自然之数之五,共五十。虚太极之一,故为四十有九。

    “挂一象三”,象天地之三也。揲四,象四时也。揲象四时,揲之数不过十,十时乃三岁半,举三揲多之余也。直云“五岁再闰”者,尽余遇多之极数也。揲常余九,则揲者四十而已,四十乃十四时之数也。此相间循环之数也。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一二相间,是相得也;各有合,以对相合也,如一、六,二、七,三、八,四、九。各有合,神也;位相得,化也。奇,所挂之一也;扐,左右手四揲之余也。再扐后挂者,每成一爻而后挂也,谓第二第三揲不挂也。闰常不及三岁五年而再至,故曰“五岁再闰”。此归奇必俟于再扐者,象闰之中间再岁也。

    “成变化而行鬼神”,成行阴阳之气而已矣。

    (以上张载对"大衍之数"筮法上的诸多说法,无疑是筮法上的无稽之谈。)

    (《系辞》)“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显道神德行,是故可与酬酢,可与祐神矣。”

    (张注)“示人吉凶,其道显;阴阳不测,其德神。显故可与酬酢,神故可与祐神;受命如响故可与酬酢,知来藏往故可与祐神。示人吉凶,其道显矣;知来藏往,其德行神矣。语蓍龟之用也。

    显道者,危使平,易使倾,惧以终始,其要无咎之道也。神德行者,寂然不动,冥会于万化之感而莫知为之者也。受命如响,故可与酬酢,曲尽鬼谋,故可与祐神。显道神德行,此言蓍龟之行也。”

    (此张载注释,已然是归结到蓍龟之说上,即筮占上。)

    (《系辞》)“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

    (张注)“辞、变、象、占,皆圣人之所务也,故易道具焉。一本无易道具焉四字,有故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十字……。”

    (张载所注释,并不否定“占是圣人之所务也。”

    (《系辞》“天生神物,圣人则之;”

    (张载注)“天生蓍龟,圣人则之以占兆。一云“占之以兆”。

    (张载解释为圣人用蓍龟占卜。)

    (《系辞》)“天地变化,圣人效之;”

    (张注)“天地变化,圣人作易以着蓍龟效之,故曰“圣人效之”。

    (张载已然把"圣人效之",归结到是用“蓍龟”占卜说上。岂是“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么?都去继承圣人的“蓍龟”占卜,岂能开出世道太平吗?)

    总之,从张载对《系辞》经文上的占筮之说,张载已然在解释上肯定圣人效法占筮。张载已然是亦筮亦理的易学思想。

    张载不但对《易经》有注释,而且还有对《易》的论述,我们也看一看张载对《易》又是如何论述的。

    二、评张载《大易篇》里论《易》的易学观

    《大易篇》是张载的《正蒙》一书里十七篇文章之一,现全文录下。

    《大易篇》第十四

    “《大易》不言有无,言有无,诸子之陋也。《易》语天地阴阳,情伪至隐赜而不可恶也。诸子驰骋说词,穷高极幽,而知德者厌其言。故言为非难,使君子乐取之为贵。《易》一物而三才:阴阳气也,而谓之天;刚柔质也,而谓之地;仁义德也,而谓之人。《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故撰德于卦。虽爻有小大,及系辞其爻,必谕之以君子之义。

    一物而两体,其太极之谓欤!阴阳天道,象之成也;刚柔地道,法之效也;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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