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易学评论》(五十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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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学评论》(五十四) (第3/4页)

其时义大矣哉!或久或速,其义皆大也。

    (简评:如此长篇大论,是对本来解释《遁》文的《易传·彖》文又进行的解释,通过卦画符号的阴阳消涨引向儒家之理。这些说法,总感觉是不论不类。)

    (《易传》文)《象》曰:天下有山,遁,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

    (程颐注)天下有山,山下起而乃止,天上进而相违,是遁避之象也。君子观其象,以避远乎小人,远小人之道,若以恶声厉色,适足以致其怨忿,唯在乎矜庄威严,使知敬畏,则自然远矣。

    (这上面是程颐对《象》曰的解释,这里的天与山,是《遁》卦符号取象说法。)

    (《遁》卦爻辞)初六,遁尾,厉,勿用有攸往。

    (程颐注)它卦以下为初。遁者往遁也,在前者先进,故初乃为尾。尾,在后之物也,遁而在后不及者也,是以危也。初以柔处微,既已后矣,不可往也,往则危矣。微者易于晦藏,往既有危,不若不往之无灾也。)

    (简评:这是程颐对《遁》卦第一爻辞的注释内容,则义理之说,不杂象数说之,更不杂筮术说之。古代人作解释不同现在直译,看程颐说那么多的话,但对"遁尾,厉,勿用有攸往"这句话意思认识上,又有多大帮助呢?而他说的“尾,在后面的东西,而遁在后就会来不及,这是因为危险的。首次以柔处微,已经过了,不可去的,去就危险了。微的改变在晦暗隐藏,过去已经有危险,不如不去的没有灾祸啊!”

    他的"以柔处微",这说法只是引申与发挥。)

    (《易传》文)《象》曰:遁尾之厉,不往何灾也?

    (程颐注)见几先遁,固为善也;遁而为尾,危之道也。往既有危,不若不往而晦藏,可免于灾,处微故也。古人处微下,隐乱世,而不去者多矣。

    (简评:程颐对《象》曰的解释,这解释是以经义释经。“从事物细微的变化中预见其先兆,而先隐遁起来,本来是好的;若隐遁晚了,就危险的呀。前往既然有危险,不如不去而晦暗隐藏,可以免于灾祸,是置身于隐匿的缘故。古人置身于隐匿下,隐遁于乱世,而不前往的人多了。”这解释的道理,也不无道德。)

    (爻辞)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

    (程颐注)二与五为正应,虽在相违遁之时,二以中正顺应于五,五以中正亲合于二,其交自固。黄,中色,牛,顺物,革,坚固之物。二五以中正顺道相与,其固如执系之以牛革也。莫之胜说,谓其交之固,不可胜言也。在遁之时,故极言之。

    (简评:程颐先用爻位与中正说"六二",其次对爻辞的解释。对爻辞解释既用文位,又从字义。)

    (《易传》)《象》曰:执用黄牛,固志也。

    (程颐注)上下以中顺之道相固结,其心志甚坚,如执之以牛革也。

    (以经解经)

    (爻辞)九三,系遁,有疾厉,畜臣妾吉。

    (程颐注)阳志说阴,三与二切比,系乎二者也。遁贵速而远,有所系累,则安能速且远也?害于遁矣,故为有疾也。遁而不速,是以危也。臣妾,小人女子,怀恩而不知义,亲爱之则忠其上。系恋之私恩,怀小人女子之道也,故以畜养臣妾,则得其心为吉也。然君子之待小人,亦不如是也。三与二非正应,以昵比相亲,非待君子之道。若以正,则虽系,不得为有疾,蜀先主之不忍弃士民是也。虽危,为无咎矣。.ZWwx.ORG

    (简评:程颐对“九三,系遁,有疾厉,畜臣妾吉”的解释,首先是解释爻位,其次对爻辞解释。对爻辞解释表明程颐固化的是三纲五常封建礼教的思想。即对"畜臣妾吉",阐述他的封建礼教思想。“臣妾,小人女子,怀恩而不知义”,妇女的地位在帝制时期就处卑下地位,况且若为人妾更加卑微了。程颐如此说法,既不知爻辞那句话是比喻说理,又表明他对妇女的歧视。)

    (《易传》文)《象》曰:系遁之厉,有疾惫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中国古籍全录

    (程颐注)遁而有系累,必以困惫致危;其有疾,乃惫也,盖力亦不足矣。以此昵爱之心畜养臣妾则吉,岂可以当大事乎?)

    (以经释经)

    (爻辞)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

    (程颐注)四与初为正应,是所好爱者也。君子虽有所好爱,义苟当遁,则去而不疑,所谓克己复礼,以道制欲,是以吉也。小人则不能以义处,昵于所好,牵于所私,至于陷辱其身而不能已,故在小人则否也。否,不善也。四,乾体能刚断者。圣人以其处阴而有系,故设小人之戒,恐其失于正也。

    (简评:这解释是既用爻位,又从封建道理观去说君子与小人,岂知《周易》里的君子与小人并不是道德概念,而是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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