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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筮法源流考》(十三) (第4/5页)
虽然《国语》记载的这一筮例,也同其它两筮例一样,都说道"筮之",但其它两筮例中,一例说道《周易》,一例说的是"曰",而不涉及"卦"字,唯此筮例说法是"其卦曰:‘必三取君于周’",这说法与《左传》记载的以《连山》或《归藏》算卦的两卦例说法类同。故《国语·周语》里记载的这一卦例,同理不是用"春秋文本《周易》"进行的卜筮例子,而是以《连山》或《归藏》卦书进行的卦例。 这一卦例的起卦和断卦方法与前面所讲卦例一样。 从《左传》和《国语》里记载筮例或卦例,也无论以春秋文本《周易》筮之的筮例,或是用《连山》、《归藏》卦书的卦例,无疑说明均离不开六十四卦符号为卜筮工具,和八卦符号取象及结合卦辞来附会人事吉凶。 看问题更不可以偏概全,正如《左传》里虽然记载有以春秋文本《周易》筮之的筮例,但不可否认《左传》一书同样记载有引用春秋文本《周易》的例子,把《周易》看待如《诗》、《书》(《尚书》里的《周书》内容)那样,引用其文句,真接用于说理。我们也把《左传》一书里记载的引用春秋文本《周易》内容附下: ①《左传·宣公六年》:“六年春......楚人伐郑,取成而还。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瘳语,欲为卿,伯谬告人曰:‘无德而贪,其在《周易》《丰》之《离》,弗过之矣!’间一岁,郑人杀之。” 这段用现在的话是说:“六年春季……楚国攻打郑国,讲和以后就返回了。郑国的公子曼满对王子伯廖说,他想要做卿。伯廖告诉别人说:‘没有德行而又贪婪,他是应在《周易》里的《丰》之《离》中的说法,不会超过多久,就会有危险。’隔了一年,郑国人杀死了公子曼满。” 这一例是直接引用春秋文本《周易·丰》里的以《离》为繇题中的意思来阐明事理,虽然也是引用春秋文本《周易》格式里内容,但说法与史巫用于卜筮时不同,这里是说“其在《周易》《丰》之《离》”。 我们再来看春秋《周易》文里的"《丰》之《离》里的说法意思: “()丰:亨,王假之,勿忧,宜日中。 ()小过: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 ()革:来章,有庆誉,吉。 ()离: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年不觌,凶。” ②《左传·宣公十二年》“知庄子曰:此师殆哉。《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师出以律。否藏凶。’执事顺成为藏。逆为否。众散为弱。川壅为泽。有律,以如已也。故曰律。否藏,且律竭也。盈而以竭夭且不整,所以凶也。” 这里的“《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师出以律,否藏凶’”。正是引用春秋文本《周易》一书里的《师》篇中以《临刀为繇称里的句子。而现通行本《周易·师》卦中还有这句话:“师出以律,否藏凶”,这是一字不差的。《宣公十二年》里记载的事情是知庄子引用《周易》一书的文章是用来阐明事理,可不是筮卜的。 ③《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子大叔归,复命,告子展曰:楚子将死矣!不修其政德,而贪昧于诸侯,以逞其愿,欲久,得乎?《周易》有之,在《复》之《颐》,曰:‘迷复,凶。’其楚子之谓乎?欲复其愿,而弃其本,复归无所,是谓迷复。能无凶乎?君其往也!送葬而归,以快楚心。楚不几十年,未能恤诸侯也。吾乃休吾民矣。” 这里记载郑国的游吉,从楚复命回国,告诉子展说楚王将要死了。认为楚王不修德政,反而在诸侯那里贪图进奉。游吉为阐明楚王快死的说法,就引用春秋文本《周易·复》里的句子做为引经据典为论证的依据。 这里的“《周易》有之,在《复》之《颐》曰:‘迷复,凶。’”正是引用春秋文本《周易》一书里的《复》篇中的句子内容,来阐明“楚子将死”道理。《周易》里的“迷复凶”,是指“迷途不返,就凶险了。”也可解释为:“迷失方向,而不改正,就凶险了。”意思是在错误的道路上,不悔改,就是凶险的后果。游吉引用这《周易》里的话,隐喻楚王有错不知改悔,不就是快死亡了吗?这引用的句子再恰当不过了,增强了论事的说服力。这与史巫用《周易》里的句子比类、联想、附会人事吉凶可是两码子的事。这游吉可是郑国卿大夫级的人物,是代表郑国出使它国的外交使者。这也反映了《周易》一书在春秋时期的上层卿大夫眼里,是与史巫的认识不同,是被看作一部理论书籍,这在《左传》里是个泾渭分明的事情,这应是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 ④《左传·昭公元年》:“晋侯求医于秦,秦伯使医和视之,曰:‘疾不可为也,是谓近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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