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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集解》易说批判(四十四) (第1/3页)
四十二、《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益》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震下巽上)益:利有攸往。 虞翻曰:《否》上之初也。《损》上《益》下,其道大光。二利往《坎》应五,故“利有攸往,中正有庆”也。 “利涉大川。” 虞翻曰:谓三失正。动成《坎》,体《涣》;《坎》为大川,故“利涉大川”。《涣》,舟楫象。木道乃行也。 郑玄曰:阴阳之义,阳称为君,阴称为臣。今《震》一阳二阴,臣多于君矣。而四体《巽》,之不应初,是天子损其所有以下诸侯也。人君之道,以益下为德,故谓之《益》也。《震》为雷,《巽》为风。雷动风行,二者相成,犹人君出教令,臣奉行之,故“利有攸往”。《坎》为大川,故“利涉大川”矣。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虞翻曰:大作谓耕播耒耨之利,盖取诸此也。《坤》为用,《乾》为大,《震》为作,故“利用为大作”。体复初得正,朋来无咎,故“元吉,无咎”。《震》,二月卦,日中星鸟,敬授民时,故以耕播也。 侯果曰:大作,谓耕植也。处《益》之始,居《震》之初。《震》为稼穑,又为大作。《益》之大者,莫大耕植。故初九之利,“利为大作”。若能不厚劳于下民,不夺时于农畯,则“大吉,无咎”矣。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 虞翻曰:谓上从外来益初也,故“或益之”。二得正远应,利三之正,已得承之。《坤》数十,《损》、《兑》为朋;谓三变《离》为龟,故“十朋之龟”。《坤》为永,上之三得正,故“永贞吉”。 “王用享于帝,吉。” 虞翻曰:《震》称帝。王谓五。《否》、《乾》为王。体观象。《艮》为宗庙。三变,折《坤》牛。体《噬嗑》食。故“王用享于帝”。得位,故“吉”。 干宝曰:圣王先成其民而后致力于神,故“王用享于帝”。在《巽》之宫,处《震》之象,是则苍精之帝同始祖矣。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 虞翻曰:《坤》为事,三多凶。上来《益》三得正。故“益用凶事,无咎”。 “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虞翻曰:公谓三,伏阳也。三动体《坎》,故“有孚”。《震》为中行,为告,位在中,故曰“中行”。三,公位。《乾》为圭,《乾》之三,故“告公用圭”。圭。桓圭也。 《九家易》曰:天子以尺二寸玄圭事天,以九寸事地也。上公执桓圭。九寸;诸侯执信圭。七寸;诸伯执躬圭,七寸;诸子执穀璧。五寸;诸男执蒲璧,五寸。五等诸侯,各执之以朝见天子也。 六四:中行,告公从, 虞翻曰:中行谓《震》位在中。《震》为行,为从,故曰“中行”。公谓三。三上失位。四利三之正,已得以为实,故曰“告公从”矣。 “利用为依迁邦。” 虞翻曰:《坤》为邦。迁,从也。三动《坤》从,故利用为依迁邦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 虞翻曰:谓三上也。《震》为问。三上易位,三五体《坎》,已成《既济》。《坎》为心。故“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故《象》:“勿问之矣。”wap..OrG “有孚惠我德。” 虞翻曰:《坤》为我,《乾》为德,三之上体《坎》,为孚,故“惠我德”。《象》曰“大得志”。 上九:莫益之, 虞翻曰:莫,无也。自非上无益初者,唯上当无应故“莫益之”矣。 “或击之,” 虞翻曰:谓上不益初,则以《剥》灭《乾》。《艮》为手,故“或击之”。 “立心勿恒,凶。” 虞翻曰:上体《巽》,为进退,故“勿恒”。动成《坎》心,以阴乘阳,故“立心勿恒,凶”矣。 2、易说批判 《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益》卦爻辞所编汇的注释共有五家,依然汇编虞翻注释的最多。 这几家注释者除《九家易》只对“圭”意和“用圭”说法而不杂“象数”外,其它均是以“象数”去穿凿附会,不恰当比喻,犹如《皇帝的新装》里那些大臣说法,本身皇帝什么也没穿,可大臣说的天花乱坠。这些以“象数”去注释《周易》者同样说的天花乱坠,可说了等于什么也没有说。 如对所谓卦辞“益,利有攸往”,虞翻注释是:“《否》上之初也。《损》上《益》下,其道大光。二利往《坎》应五,故"利有攸往,中正有庆"也”。 《周易·益》里的“益”,是指富裕;增加。《益》是上篇《损》的姊妹篇。而本文的立论是“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这是说“无论财富与爱心的增加,既有利于社会向前发展,并能顺利地实现大业。” 可虞翻注释的是什么呢?虞翻既通过“象数”去穿凿,又学舌于《彖传》里的说法。因“其道大光”与“中正有庆”都是《易传·彖》文对《益》作出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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