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集集》易说批判(四十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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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集集》易说批判(四十三) (第1/3页)

    四十一、《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损》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兑下艮上)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郑玄曰:《艮》为山,《兑》为泽。互体坤,《坤》为地。山在地上,泽在地下,泽以自损增山之高也。犹诸侯损其国之富以贡献于天子,故谓之损矣。

    “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

    虞翻曰:《泰》初之上,《损》下益上,以据二阴,故“有孚,元吉,无咎”。《艮》男居上,《兑》女在下,男女位正,故“可贞利有攸往”矣。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崔觐曰:曷,何也。言其道上行,将何所用,可用二簋而享也。以喻损下《益》上,惟有乎心,何必竭于不足而补有余者也。

    初九:祀事遄往,无咎,酌损之。

    虞翻曰:祀,祭祀。《坤》为事,谓二也。遄,速。酌,取也。二失正,初利二速往,合志于五,得正无咎,已得之应,故“遄往无咎酌损之”。《象》曰“上合志也”。祀,旧作巳也。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

    虞翻曰:失位当之正,故“利贞”。征,行也。《震》为征,失正毁折,故“不征”。之五则凶,二之五成益,小损大益,故“弗损益之”矣。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

    虞翻曰:《泰》、《乾》三爻,为三人;《震》为行,故“三人行”。损初之上,故“则损一人”。

    “一人行,则得其友。”

    虞翻曰:一人谓《泰》初之上,损刚益柔,故“一人行”。《兑》为友,初之上,据《坤》应《兑》,故“则得其友”。言致一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虞翻曰:四,谓二也。四得位,远应初。二疾上五,已得承之。谓二之五,三上复。《坎》为疾也。阳在五称喜。故“损其疾,使遄有喜”。二上体观,得正承五,故“无咎”矣。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虞翻曰:谓二五已变成《益》,故“或益之”。《坤》数十,《兑》为朋,三上失位,三动《离》为龟。十谓神灵摄宝文、筮山泽水火之龟也。故“十朋之龟”。三上易位,成《既济》,故“弗克违,元吉”矣。

    侯果曰:内柔外刚,龟之象也。又体兑艮,互有《坤》、《震》。《兑》为泽龟,《艮》为山龟,《坤》为地龟,《震》为木龟,《坤》数又十,故曰“十朋”。朋,类也。六五处尊,损已奉上。人谋允叶,龟墨不违。故能延上九之佑,而来十朋之益。所以大吉也。

    崔觐曰:或之者,疑之也。故用元龟。价值二*大贝,龟之最神贵者。以决之,不能违其益之义。故获元吉。双贝曰朋也。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

    虞翻曰:损上益三也。上失正,之三得位,故“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动成《既济》,故“大得志”。

    “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虞翻曰:谓三往之上,故“利有攸往”。二五已动成《益》,《坤》为臣。三变据《坤》,成《家人》,故曰“得臣”。动而应三,成《既济》,则家人坏,故曰“无家”。

    王肃曰:处损之极,损极则益,故曰“弗损益之”。非无咎也。为下所益,故“无咎”。据五应三,三阴上附,外内相应,上下交接,正之吉也。故“利有攸往”矣。刚阳居上,群下共臣,故曰“得臣”矣。得臣则万方一轨,故“无家”也。

    2、易说批判

    《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损》卦爻辞所编汇的注释共有五家。

    在对所谓卦辞汇编的注释有三家,郑玄的对“损”的注释是:“《艮》为山,《兑》为泽。互体坤,《坤》为地。山在地上,泽在地下,泽以自损增山之高也。犹诸侯损其国之富以贡献于天子,故谓之损矣。”

    郑玄通过所谓本卦(《损》卦)里的八卦(《艮》山与《兑》泽)和互卦(《坤》为地)取象附会出“山在地上,泽在地下,泽以自损增山之高也”的说法。而所谓本卦里还有另一互卦为《震》卦,在互卦《坤》卦下面,《震》取象为雷,郑玄无法从《震》卦象“雷”去附会雷在地下响动,感觉这不合常规,只有雷在地上空才响动,所以郑玄就不涉及互体《震》卦了。但郑玄通过《艮》山、《兑》泽、《坤》地这些取象说出的“泽以自损增山之高也”,也是个胡说八道。郑玄哪里知道山的形成,是通造山运动形成的,而不是泽的自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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