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_《周易集解》易说批判(五十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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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集解》易说批判(五十七) (第1/3页)

    五十五、《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丰》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离下震上)丰:亨,

    虞翻曰:此卦三阴三阳之例,当从《泰》二之四。而《丰》三从《噬嗑》上来之三,折四于《坎》狱中而在《丰》,故“君子以折狱致刑”。阴阳交,故“通”。《噬嗑》所谓利用狱者,此卦之谓也。

    “王假之,”

    虞翻曰:干为王。假,至也。谓四宜上至五,动之正成干,故“王假之,尚大也”。

    “勿忧,宜日中。”

    虞翻曰:五动之正,则四变成《离》。《离》,日。中,当。五地《坎》中,《坎》为忧。故“勿忧,宜日中”。体两《离》象,照天下也。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

    干宝曰:《丰》、《坎》宫阴,世在五。以其宜中,而忧其侧也。《坎》为夜,《离》为昼,以《离》变《坎》,至于天位,日中之象也。圣人德大而心小,既居天位,而戒惧不怠。勿忧者,劝勉之言也。犹《诗》曰:上帝临尔,无贰尔心。言周德当天人之心,宜居王位,故“宜日中”。

    初九,遇其配主,

    虞翻曰:妃嫔,谓四也。四失位在《震》,为主;五动体《姤》遇,故“遇其配主”也。

    “虽旬无咎,往有尚。”

    虞翻曰:谓四失位,变成《坤》,应初。《坤》数十,四上之五,成《离》。《离》为日。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

    虞翻曰:日蔽云中,称蔀。蔀,小,谓四也。二利四之五,故“丰其蔀”。《噬嗑》、《离》为见,象在上,为日中。《艮》为斗,斗七星也。《噬嗑》、《艮》为星,为止,《坎》为北中,《巽》为高舞。星止于中而舞者,北斗多象也。《离》上之三,隐《坎》云下,故“日中见斗”。四往之五,得正成《坎》,《坎》为疑疾,故“往得疑疾”也。

    “有孚发若,吉。”

    虞翻曰:《坎》为孚,四发之五成《坎》孚,动而复合闰,故“有孚发若,吉”也。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沫,

    虞翻曰:日在云下称沛。沛,不明也。沫,小星也。《噬嗑》、《离》为日,《艮》为沫。故“日中见沫”。上之三,日入《坎》云下,故“见沫”也。

    《九家易》曰:大暗谓之沛。沫,斗杓后小星也。

    “折其右肱,无咎。”

    虞翻曰:《兑》为折,为右。《噬嗑》、《艮》为肱。上来之三,折《艮》入《兑》,故“折其右肱”。之三得正,故“无咎”也。

    九四,丰其蔀,

    虞翻曰:蔀,蔽也。《噬嗑》、《离》日之《坎》云中,故“丰其蔀”。《象》曰“位不当也”。

    “日中见斗,”

    虞翻曰:《噬嗑》日在上,为中。上之三为《巽》,《巽》为入。日入《坎》云下,幽伏不明,故“日中见斗”。《象》曰“幽不明”,是其义也。

    “遇其夷主,吉。”

    虞翻曰:《震》为主。四行之正成《明夷》,则三体《震》,为夷主,故“遇其夷主,吉”也。

    案:四处上卦之下,以阳居阴,履非其位,而比于五故曰“遇”也。夷者,伤也。主者,五也。谓四不期相遇,而能上行伤五,则吉。故曰“遇其夷主,吉行也”。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

    虞翻曰:在内称来。章,显也。庆谓五。阳出称庆也。誉谓二,二多誉。五发得正,则来应二。故“来章,有庆誉,吉”也。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

    虞翻曰:《丰》,大。蔀,小也。三至上,体大壮,屋象,故“丰其屋”。谓四五已变,上动成家人。大屋见则家人坏,故“蔀其家”。与《泰》二同义。故《象》曰:天际祥明,以大壮为屋象故也。

    “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虞翻曰:谓从外窥三应。阒,空也。四动时坤为阖。户,阖。故“窥其户”。《坤》为空虚,三隐伏《坎》中,故“阒其无人”。《象》曰“自藏也”。四五易位,《噬嗑》、《离》目,为窥。窥人者,言皆不见。《坎》为三岁,《坎》冥在上,《离》象不见。故“三岁不觌,凶”。

    干宝曰:在《丰》之家,居干之位,干为屋宇,故曰“丰其屋”。此盖记纣之侈,造为璿室玉台也。蔀其家者,以记纣多倾国之女也。社稷既亡,宫室虚旷,故曰“窥其户,阒其无人”。阒,无人貌也。三者,天地人之数也。凡国于天地有兴亡焉。故王者之亡其家也。必天示其祥,地出其妖,人反其常,非斯三者,亦弗之亡也。故曰“三岁不觌,凶”。然则璿室之成,三年而后亡国矣。

    案:上应于三,三互《离》,《巽》为户,《离》为目,目而近户,窥之象也。既屋丰家蔀,若窥地户,阒寂无人。《震》木,数三,故三岁致凶于灾。

    2、易说批判

    《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丰》卦爻辞所编汇的注释共有四家,依然汇编虞翻的注释内容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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