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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章 《关于本扑街通宵码了1.5万字所以不想取标题的那些事》 (第4/8页)
“怀特库姆山在秋末有些湿冷,偶尔还能遇到一些准备越冬的大型猛兽,例如灰熊等等。” “因此我们最好还是别在山中过夜,争取今天能够抵达怀特库姆山的另一侧,尽快赶到丹弗里斯小镇。” 徐云假装认真的听着汤姆逊的安排,目光则飞快的扫视了一遍地图。 虽然法国特别委员会在1790年5月便制定了公里的衡量标准。 但此时的英国使用的度量衡,依旧是14世纪版时由爱德华二世颁布的“标准合法英寸”。 也就是英寸、英尺以及英里。 根据汤姆逊所指的位置。 此时他们所在的位置距离怀特库姆山大概有30英里,也就是42公里左右。 双轮马车在路况不佳的野外,时速则在15公里出头。 也就是说,光从这里抵达怀特库姆山山脚,前后便要三个小时。 算上进山出山的时间以及英国冬令时天黑速度较快的情况,今天确实是一遭比较紧迫的行程。 所以在吃完早饭后,众人很快便出发了。 咕噜咕噜—— 英国特有的夏尔马是世界上知名的挽用马,也是世界上体型最大的马种之一,可以拉动五吨的货物。 眼下纵使车内外坐着三个人,马车依旧以一个相对平稳的速度行进着。 其中汤姆逊独自坐在车厢内,似乎在看着书籍。 徐云和威尔则坐在外室,也就是马夫所座的车前端。 出生自苏格兰乡下的威尔对于驾驶马车显得非常熟练,一边甩着鞭子,一边哼着极具苏格兰风情的乡村歌谣。 徐云则饶有兴致的观看着周围的风景,这可是他从未体验过的经历。 当然了。 在漫长的路途中,风景和唱歌都只是一时之计,终究都是会腻的。 而聊天,则无疑是个消磨时间的好方式。 过了一会儿。 威尔似乎唱歌也唱累了,便对徐云道: “罗峰,话说你要去伦敦找秦皮,为什么会在苏格兰境内迷路啊?” 徐云闻言朝他耸了耸肩,用早已编好的理由说道: “没办法,我是在阿伯丁港下的船,在圣安德鲁斯找了辆马车想去伦敦,结果路上被黑心车夫甩了下来,所以.....” 威尔不由同情的看了他一眼: “你也是够倒霉的。” 徐云用三分凄凉中夹杂着三分无奈、三分愤怒以及一分悲伤的表情苦笑了一声,随后反问道: “你呢威尔,到伦敦后的门路找好了吗?” 威尔轻轻摇了摇头,目光望向了远方,说道: “没呢,走一步算一步吧,也许没多久我就会灰溜溜的跑回苏格兰了。” 徐云又问道: “那你的家人呢?就这样放任你走了?” “家人?” 威尔轻轻甩了甩鞭子,眼中闪过一丝黯淡,摇头道: “我的母亲在我八岁那年去世了,父亲以前是个律师,母亲去世后....唔,总之各种原因吧,我就这样离开爱丁堡了。” “......啊,对不起。” 徐云先是一愣,旋即连忙向威尔说了句抱歉。 没想到自己有些客套的问话,却触碰到了威尔的痛点。 幼年丧母,这换谁都不好受。 不过话说回来。 在这个时代,律师可以说是一个非常高端的职业,地位甚至要比后世都高得多。 一个律师家庭,理论上不应该负担不起威尔的学费才对。 所以...... 威尔的辍学可能和经济无关,而是涉及到了父子之间的感情问题咯? 嘎吱—— 就在徐云思索之际。 原本平平稳稳行进在路上的马车,车厢出忽然重重向下一陷。 车上三人同时发出了猝不及防的轻呼声。 活了片刻。 回过神的威尔连忙将马车拉停,飞快掀开车帘,对内问道: “汤姆逊先生,您没事吧?” 汤姆逊此时正用右手拉着车厢侧面的扶手,闻言摇了摇头,另一只手则按了按底板: “我没事,不过马车出什么问题了?” “我去看看。” 威尔麻利的跳下车厢,弯腰在车底检查了几秒钟,起身摇头道: “汤姆逊先生,车轴断了。” 汤姆逊表情顿时一滞。 马车。 这是一款在世界各个文明的发展过程中,都曾经留下过大量记载乃至样本的出行工具。 例如华夏很有名的秦陵彩绘铜车马。 它们是1980年12月本土在陕西秦岭出土的大型马车,一共两乘,畜力均是四匹马。 它们每辆车有三千五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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