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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2章 (第1/2页)
最后。 这两名律师提出了他们的起诉主张,希望法院判处对方归还5400万的连本带利。 “好稳的律师!” 被告席旁边。 张玮看着两人的表现,神情再次凝重起来。 乍一看。 刚才这两人的发挥中规中矩,并未有过于亮眼之色。 但懂行的人都知道。 许多时候,打官司并不需要多惊艳的操作。 更多的是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稳扎稳打的发挥,不搞那些花里胡哨,才更考验基本功。 而对方两人…… 无论是控诉技巧还是控场,都运用的十分熟练。 再加上民法典的相关法条的使用,很容易取得庭审法官的好感,赢得法官的倾向。 要知道。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截然不同,采取的是两种审理方式。 法官的权力相当大。 而他们这边…… 连民法典都不怎么熟悉,等下的法庭调查环节估计要被碾压了。 想到这里。 张玮满脸苦涩地看向了旁边的秦牧,心绪复杂。 “咚——” 正在此时。 审判长在听完了乾州两名律师的起诉状后,转而看向了他们:“请被告方就原告方指控的事件,进行答辩。” 张玮缩了缩脖子。 便听到秦牧稳如泰山的声音:“审判长,各位审判员,我方当事人李四并不承认这段债务关系存在。” “首先,我方认为,对方所说的借款1.5亿元,并不存在,口头借款不足为凭,更没有转账记录。” “唯一的转账凭证,还是张三将钱转向了不同的信托账户,也并非是李四实际所有。” “第二,我方当事人李四表示,对方让他操作资金量为1.5亿的行为,属于代客理财,他并不具备该1.5亿元的实际持有权,所造成的亏损也应当属于代客理财所容忍的范围内。” “第三,我方当事人认为,他签署的欠款合同是在被对方哄骗的情况下签署的,只以为是……” 当着法庭众人的面。 秦牧侃侃而谈,并没有因为这个案子的性质不同而怯场。 反而是…… 和对方针锋相对,毫不相让。 “根据《民法典》的出借条款,以及最高院发布的民间资金出借要求的解释中规定,出借后资金非自有的情况下,不认为构成借贷关系。” “根据……” 紧接着。 秦牧接连说出了七八个法条,全是民法典或者最高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中的内容。 讲的几乎全是借贷关系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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